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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關于西安環境質量監測數據造假案有關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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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對監測數據質量問題作出重要批示。2017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 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強調要采取最規范的科學方法、最嚴格的質控手段、最嚴厲的懲戒措施,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為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警示教育作用,現將西安環境質量監測數據造假案(以下簡稱西安案件)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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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況
2016年3月5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在對國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子站(以下簡稱子站)上傳數據進行例行審核時發現,西安市長安區子站某時段PM2.5監測數據明顯低于周邊子站。我部隨后組織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西安市長安子站和閻良子站均存在空氣采樣器采樣頭被紗布人為堵塞、部分監控視頻記錄被刪除等問題,并依法依規獲取相關證據,于3月20日依法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經調查,為降低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值,2016年2月至3月,時任西安市長安分局環境監測站站長李森、副站長張鋒勃以及閻良分局環境監測站站長張峰分別進入行政區域內空氣子站,用紗布堵塞采樣頭、干擾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數據采集。李森還指使臨時聘用人員張楠和張肖用紗布堵塞采樣頭。時任長安分局局長何利民、閻良分局局長唐興民分別指使、授意李森和張峰實施上述行為。2017年6月16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森等7人行為均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獲刑從1年3個月到1年10個月不等。
西安案件充分反映涉案人員法治觀念淡薄,個別領導干部沒有牢固樹立和貫徹新發展理念,片面追求政績,少數地區不在落實污染防治措施上下功夫,卻在監測數據上弄虛作假,采取不正當手段,人為干擾環境空氣監測數據,嚴重誤導環境管理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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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要求
西安案件造成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失真,嚴重損害環保部門的形象和公信力,性質惡劣,教訓慘痛,發人深思,令人警醒。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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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各級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認真組織開展西安案件警示教育,以案釋紀、以案說法,發揮西安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等宣傳培訓,強化干部職工法律意識、“紅線”意識和職業道德意識,筑牢思想認識第一道防線,自覺維護環境監測數據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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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質量管理,提高監測數據準確性。各級環保部門要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決策部署,深化環境監測體制機制改革,明確環境監測質量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方式,加強質量管理工作領導。認真落實《“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廣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確保國家網和地方網的監測活動遵循全國統一的環境監測標準規范,保障環境監測數據準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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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查處力度,保障監測數據真實性。我部將持續開展環境監測質量“雙隨機”檢查,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各省(區、市)環境保護廳(局)要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行動,全面排查本行政區域內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問題,并提出整改要求。對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行為,該處罰的處罰,該移交的移交。對直接作案、幕后指使等人員都要依法查處,確保檢查到位、整改到位、處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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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省(區、市)環境保護廳(局)于2017年12月底前將警示教育、質量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和專項檢查情況報送我部。
來源: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