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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廈門市印發:《廈門市“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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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廈門市“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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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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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爭當“五大發展”示范市,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加快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改善雙贏,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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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2%,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479萬噸標準煤以內,增速不超過15.6%。本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削減5.3%、4.7%;化學需氧量和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1960噸、330噸,且各年度減排量不低于每年20%的累計進度要求。本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均不得高于2015年水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760噸、980噸,且各年度減排量不低于每年20%的累計進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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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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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深入實施《廈門市實施<中國制造2025>行動計劃》,以智能制造和“互聯網+”為主攻方向,發展壯大千億產業鏈規模,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推動制造業高端化、網絡化、智能化、綠色化和服務化,打造制造業競爭新優勢,使先進制造業成為推動廈門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支持重點行業改造升級,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加強能評事中事后監管,實施項目能評驗收監督,對紡織、印染、建材、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新增產能嚴格落實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能效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等相關約束性條件。嚴格控制高耗能、低水平項目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行業盲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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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新興產業發展。深入實施《廈門市“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重點培育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海洋高新以及文化創意等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新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加快技術創新,發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產業。以加大先進技術、工藝和裝備的自主研發為重點,促進“互聯網+”的推廣應用,支持具有核心競爭力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低能耗高附加值等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產性服務業,推進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發展壯大節能環保產業,以提升產業裝備水平、推廣節能環保產品、創新產業經營模式為重點,突破能源高效與梯級利用、污染物防治與安全處置、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等關鍵核心技術,著力實施節能環保重點工程,大力推廣使用我市生產的節能、環保產品、設備和材料,創新服務模式,拓展市場需求,不斷壯大產業規模,提升節能環保產業綜合實力。到2020年,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產業總產值達到600億元。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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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動能源結構優化。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高非化石能源在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把發展清潔低碳能源作為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積極推進實施“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工程,提高電力、天然氣消費比重,推進太陽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形成與我市市情相適應的綠色清潔能源消費結構。積極推進園區集中供熱,除已批的熱電聯產項目外,原則上不再建設新的燃煤項目;繼續推動海滄和翔安的垃圾發電,因地制宜建設規?;镔|發電項目;推廣在農村地區利用禽畜糞便、秸稈薪柴實現沼氣利用項目;推進同安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推動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非化石能源、清潔能源消費比重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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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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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強工業節能。重點推進電力、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皮革、制藥、食品等行業節能。推廣熱電聯產、鍋爐智能控制、中央空調智能控制、風機水泵變頻、余熱回收、空氣源熱泵、高效照明、供配電系統、注塑機伺服等先進節能技術,參照國家和省政府的做法,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節能技改項目給予財政支持和獎勵。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廣冰蓄能、水蓄能技術,實現大工業用電戶在線監測,優化用電負荷,提高終端用電效率。推動企業積極調整產品結構,淘汰落后工藝和設備,不斷提高企業能源利用效率。實行高耗能行業、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制度,推進用能權交易,積極開展重點行業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建立健全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加強能源計量、統計工作,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強工業節能監察,加快實施節能改造,提高企業能源管理水平。到2020年,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2%以上,重點用能企業基本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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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強化建筑節能。加強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配套政策建設,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健全綠色建筑標準規范體系,完善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施工、檢測、評價、運營管理等制度。加強對建筑用能數據挖掘,做好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建筑能耗監測系統建設工作,推動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強化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監督檢查,注重事中、事后監督與備案管理。大力推進我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工作任務。不斷完善可再生能源示范技術,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推廣綠色建材,開展綠色建材評價工作,培育一批有實力的綠色建材第三方評價機構,推廣綠色建材在我市建設工程中的應用。開展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管理星級評價。到2020年,城鎮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100%,新建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率達50%以上,累計新推廣綠色建筑面積力爭達到2500萬m2,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300萬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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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實施《廈門市綜合交通運輸“十三五”發展規劃》,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優化交通運輸結構。進一步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以“布局合理、銜接順暢、服務便捷”為原則,著力構建以“地鐵+BRT”為骨架,以常規公交為網絡,以出租車、水上巴士和慢行交通(含自行車)為補充的島內外一體化公共交通系統。實施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開展運營車輛能耗定額管理,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使用量顯著提高,公共交通普遍實現智能管理。建立公共出行和交通物流信息服務系統,引導培育“共享型”交通運輸模式。創新現代流通方式,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探索“互聯網+物流+商貿”融合發展新模式,大力扶持和發展供應鏈服務運營商等新型業態。開展機場、碼頭、車站節能改造。在港口推進裝卸設備“油改電”、碼頭岸電改造。大力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形成良好的新能源汽車研發、生產、示范運行環境。配合電動汽車推廣計劃,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項目規劃管理納入城鄉總體規劃中。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20000輛,公交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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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游業開展節能行動,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用電、用水、用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貫徹綠色商場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示范。積極推行《綠色旅游飯店》標準,加大綠色旅游飯店評定力度。支持大型商貿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提供綠色服務,引導綠色消費。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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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等解決農房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要推進天然氣管網向鎮街延伸,對天然氣管網不能到達、居民數量較多的鎮,支持采取LNG就地氣化供氣。推廣液化石油氣等商品能源。鼓勵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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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實施《廈門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十三五”規劃》,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公共機構節能組織管理、政策法規、計量考核、技術支撐、宣傳培訓和市場化服務體系。推進公共機構建筑綜合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和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在公共機構加大新能源汽車的應用程度,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綠色數據中心節能工作;推廣可再生能源,加大在公共機構推廣應用太陽能、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力度;推進公共機構計量統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笆濉逼陂g全市公共機構要完成150萬平方米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推廣太陽能生活熱水項目20個,集熱面積4000平方米,太陽能光伏項目15個,力爭創建40家節能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重點為學校、醫院)食堂的餐廚垃圾物要納入由市環衛部門組建的餐廚垃圾統一收集并進行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到2020年,公共機構人均能耗下降11%,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0%,人均水耗下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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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督促重點用能單位完成“十三五”節能“雙控”目標,每年度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重點用能單位要圍繞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對用能實行年度預算管理。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并開展評估驗收,健全能源消費臺帳。指導企業在重點耗能環節按照有關要求配備、配齊能源計量器具,督促企業做好相關能源計量器具的使用與維護。持續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依法開展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開展達標對標和節能自愿活動,采取企業節能自愿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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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完善在用鍋爐能效測試的長效機制,對在用燃煤鍋爐定期開展能效測試。著力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和聯合監督執法機制,提升安全、節能、環保綜合監管效能。持續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推進鍋爐系統安全節能標準化管理。到2020年全市新生產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強化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安全節能培訓,依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司爐工)培訓考核機構,強化鍋爐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員和司爐工)的安全、節能知識培訓。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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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四)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排放。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新增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消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加大天然氣供應與利用,推進新增天然氣加氣站工作;加快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利用城市和工業園區周邊現有熱電聯產機組、純凝發電機組及低品位余熱實施供熱改造;積極推進電能替代工作。實施行業、區域、流域重點污染物總量減排,在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對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行動。城市建成區內的現有鋼鐵、建材、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對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重金屬及其他影響人體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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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根據環保部的工作部署,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造紙、印染、化工、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電鍍等重點行業、領域整治,加大節能環保技術改造,推動企業達標排放。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工業企業環境管理體系。繼續推行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逐步擴大總量減排行業范圍。以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持久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物為重點,實施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工業特征污染物削減計劃。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控制集裝箱、汽車、船舶制造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推動有關企業實施原料替代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聚集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污染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持續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推進皮革、電鍍、印染行業水污染集中治理,新建企業必須全部進入已開展規劃環評且符合其規劃環評要求的工業園區,實施“以大帶小”“以新帶老”,堅持涉重污染物排放量“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原則,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零增長;本市所有企業必須全面實現廢水分流分治、深度處理,含一類重金屬廢水必須進行預處理,達到車間排放標準;所有集控區應同步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否則一律不準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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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按國家要求實施機動車國Ⅵ排放標準。加速淘汰老舊機動車、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機械、農業機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種車輛與設備。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減排,推進設立船舶排放控制區,提高岸電供應與使用能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礦石碼頭堆場全面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煤炭、礦石封閉儲存。2020年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并軌,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均統一使用相同標準的柴油。推進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原油成品油碼頭、原油成品油運輸船舶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加強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和油品質量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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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發展進行填平補齊、升級改造,完善配套管網,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合理確定污水排放標準,加強運行監管,實現污水處理廠全面達標排放。強化農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鎮管網延伸、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等多種形式,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廁。促進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注重污水處理廠污泥安全處理處置,杜絕二次污染。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認真落實《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加強生活垃圾回收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的管理和督導,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廣垃圾分類和就近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提高到98%以上,所有鄉鎮(集鎮區)和90%以上村莊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城市、所有鄉鎮(集鎮區)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清運率達100%。加快治理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污染,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要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嚴格執行有機溶劑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推進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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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進農業清潔生產。促進畜禽養殖場糞便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建設糞便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加強分區分類管理,依法關閉拆除禁養區內的生豬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加快推進以污染治理為主要內容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標準化改造,確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養區生豬規模養殖場改造升級,基本實現達標排放或零排放。開展農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深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提倡增施有機肥,繼續實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深入開展商品有機肥、綠肥種植示范推廣,深化測土配方施肥,擴大配方肥覆蓋面。大力推廣微生物肥料、緩控釋肥等新型肥料和水肥一體化技術,減少化肥使用量。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研究制定農藥包裝廢棄物管理規章制度,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確保到2020年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達40%以上,農用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減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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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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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全面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加快對現有園區的循環化改造升級,促進園區綠色循環低碳發展。重點推進產業鏈延伸,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對綜合性開發區、重化工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不同性質的園區,加強分類指導,強化效果評估和工作考核。選擇一批產業特色鮮明、改造潛力較大的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試點示范,到2020年,75%的國家級園區和50%的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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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廢棄物、城市污泥和廢舊紡織品等城市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進燃煤耦合污泥等城市廢棄物發電示范工程建設,提升城市廢棄物處理能力和綜合利用率,從源頭上減少城市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完善城市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推進餐廚垃圾分類處理,重點抓好餐廚垃圾處理廠建設。鼓勵使用餐廚垃圾生產油脂、沼氣等,并加強利用。到2020年,基本實現餐廚垃圾有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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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依托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促進資源再生利用企業集聚化、園區化、區域協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行業清潔化、高值化水平。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開展產品生態設計和推廣使用再生原料,形成廢棄物有效處置和合理利用的長效機制。推動太陽能光伏組件、碳纖維材料、生物基纖維、復合材料和節能燈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推進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和規范回收處理。加強再生資源規范管理,積極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企業申報工作。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及大型工業裝備、辦公設備等產品再制造;加大再生產品、再制造產品的推廣應用力度,不斷完善再制造服務體系;鼓勵再制造服務公司與設備生產制造企業合作,開展再制造專業技術服務;鼓勵企業申報國家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和機電產品再制造試點示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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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統籌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動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展大宗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提高綜合利用產品技術含量和應用水平。推進工業鍋爐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推動規?;B殖場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力爭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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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加快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融合發展。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建立線上線下融合的優化回收網絡,逐步建設廢棄物在線回收、交易等平臺,推廣“互聯網+”回收新模式。鼓勵相關行業協會、企業參與構建行業性、區域性、全國性的產業廢棄物和再生資源在線交易系統。在開展循環化改造的園區建設產業共生平臺。推進汽車產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到2020年,初步形成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高值廢棄物在線回收利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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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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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節能重點工程。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綠色照明、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能量系統優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節能重點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加快推進華夏電力、同安城東、同安城南、銀鷺工業園等區域熱電聯產工程,在工業集中區實現集中供熱。實施燃煤電廠節能改造,至2017年底現役燃煤發電機組節能升級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標準煤/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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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到2017年完成華夏電力4臺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實施電力、鋼鐵、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工程。實施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到2017年印刷和表面涂裝行業基本完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推進建陶業煤改工程和合成革煤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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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加強本市生活污染減排設施建設。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2020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海滄、澳頭、集美、同安、翔安五座污水廠提標改造項目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杏林、前埔、筼筜三座污水廠提標改造工程項目力爭2017年底前開工,2018年6月前基本完成主體工程。加快工業園區廢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本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完善污水配套管網,加大對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網的改造力度,優先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促進再生水利用,推進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加快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95%以上的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棄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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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循環經濟重點工程。根據國家、省的部署,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固體廢棄物協同處理、“互聯網+”資源循環、再生產品與再制造產品推廣等專項行動,創建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產業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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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強化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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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加快節能減排適用新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以研發費用補助的形式,支持節能減排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針對重點領域、行業提高節能減排效率,推動節能減排技術攻關,突破技術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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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按年組織編制《廈門市節能技術和產品推薦目錄》。加快高效節能技術與裝備的推廣應用,積極推廣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節能調速、能量系統優化等節能技術,鼓勵推廣應用高效節能電機、非晶變壓器等高效節能裝備,加快推廣高效照明產品、節能汽車等節能產品,研究開發廢棄物資源化循環利用等節能減排新工藝新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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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推進區域、園區、用能單位等系統用能和節能。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園區,統籌整合紡織、橡膠、電力等高耗能企業的余熱余能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綜合采取節能減排系統集成技術,推動鍋爐系統、供熱/制冷系統、電機系統、照明系統等優化升級。大力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聯網的能源創新,推動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統,鼓勵發展智能家居、智能樓宇、智能小區和智能工廠,推動智能電網、儲能設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電終端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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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支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節能減排科技企業,支持建設節能減排科技創新服務平臺,促進節能減排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支持建設節能減排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加強境內外節能減排技術裝備推廣合作,組織開展節能減排技術成果供需對接會,采用“互聯網+展覽展示”等模式,促進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技術成果的轉化與推廣。加快引進國外節能環保新技術、新裝備,推動我市節能減排先進技術裝備“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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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完善激勵和約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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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完善價格收費政策。貫徹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實施水泥、造紙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省制定的環保電價政策。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制度。落實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全面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和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實施居民管道天然氣階梯氣價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各項工作,落實排污費、污水處理費及城鎮垃圾處理費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排污權、碳排放權和用能權等節能環保類權益交易服務收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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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積極組織符合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節能減排財政獎勵要求的示范項目,爭取國家和省資金支持。加大市級財政資金對節能減排工作的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繼續實施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政策,采取獎勵資金與節能量掛鉤的辦法,獎勵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重點項目的財政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循環經濟試點園區平臺建設、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項目和大宗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重點項目。各區政府要整合相關財政性資金,并視財力不斷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力度。推廣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嚴格執行國家相關部門發布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和《環保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對清單內的節能環保產品實行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積極落實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到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落實《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目錄中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繼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從事國家鼓勵類項目的企業進口自用節能減排技術裝備且符合政策規定的,免征進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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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銀行機構應重點構建包括綠色信貸管理、高效審批、利率定價、風險防控、激勵約束和盡職免責、人才培訓等六項綠色信貸工作機制。積極穩妥發展應收賬款質押、履約保函、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以及林權和農村土地“兩權”抵押等擔保方式,支持碳排放權、排污權等擔保方式創新,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熱、發電、污水垃圾處理等預期收益質押貸款,緩解綠色信貸項目擔保不足的問題。支持綠色項目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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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和完善市場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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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健全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在電力、水泥、化工等高耗能行業率先試點。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建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繼續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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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資產交易為特色的資產交易平臺。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創新投債貸結合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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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嚴格執行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按照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積極開展第三方認證評價。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積極推動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加強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標企業。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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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和重點行業污染治理為重點推行第三方治理。強化政策引導和支持,健全監管機制,為社會資本進入創造平等條件,推動完善“排污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治污體系,不斷提高環境管理和治污水平。到2020年,全市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治污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進一步推開,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第三方治理模式基本建立,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規范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機制,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具有強勁市場競爭力的第三方治理企業,污染治理效率顯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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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全額安排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安排風電、光伏發電、水電、資源綜合利用機組發電,其中風電、光伏發電、水電發電量全額上網。對達到國家規定要求的熱電聯產機組,按照“以熱定電”的原則安排發電。進一步加大煤電機組差別電量計劃力度,提高高效節能環保機組的發電小時數。引導企業和園區積極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形成一批示范企業和園區。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有序推進售電側改革,擴大峰谷電價、分時電價、可中斷電價實施范圍。加強儲能和智能電網建設,增強電網調峰和需求側響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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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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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定期通報各區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公布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強化督促指導和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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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綜合考慮各區產業結構、節能潛力、新上項目需求及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市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分解到各區、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各區要根據市政府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逐步建立市、區用能預算管理體系;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科學確定減排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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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落實以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減排考核制度。市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區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區人民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市政府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落實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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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強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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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環保法、循環經濟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節能標準體系建設方案》(發改環資〔2017〕83號文),結合我市實際,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主導或參與制修訂節能減排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鼓勵制定節能減排團體標準,支持和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支持具有示范作用和輻射效應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國家級和省級節能標準化示范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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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開展工業重大專項節能監察。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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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建立節能服務和監管平臺,加強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建設。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加強統計力量,建立區級能源消費統計核算制度。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區兩級節能監察體系。健全環保監管體制,推進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排放自動在線監測工作。依托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福建)能耗數據公共平臺開展能效計量比對、能效評價、能效診斷等節能服務活動。推動大數據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應用。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開展能效服務網絡體系建設試點,促進用能單位經驗分享。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政府節能管理部門、節能監察機構、用能單位相關人員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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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強節能減排宣傳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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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開展舊衣回收活動,方便閑置舊物交換。積極引導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消費,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盡可能選用低揮發性水性涂料和環境友好型材料。加快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鼓勵建立綠色批發市場、節能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閑模式。到2020年,能效標識2級以上的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節能家電市場占有率達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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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倡導全民參與。牢固樹立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節能減排行動。制播節能減排公益廣告,開展節能減排競賽,鼓勵建設節能減排博物館、展示館,創建一批節能減排宣傳教育示范基地,形成良好的節能減排社會氛圍。發展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鼓勵公眾參與節能減排公益活動。加強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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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強化社會監督。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和“兩微一端”等媒體,報道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和各種浪費行為。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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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廈門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