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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碳達峰目標:到2025新增光電建筑一體化達500MW
4月20日,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推進碳達峰目標下綠色城鄉建設的指導意見》,對全省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做出重要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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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提出:深入挖掘建筑本體、周邊區域的可再生能源應用潛力,推動太陽能光熱、光電、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的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光伏瓦、光伏幕墻等建材型光伏技術在城鎮建筑中一體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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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江蘇省新增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應用裝機容量達500兆瓦,新增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面積5000萬平方米,新增地熱能建筑應用面積30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建筑能源比例達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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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動全省城鄉建設向綠色、低碳方向轉型,致力美麗江蘇建設,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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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重要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涵蓋范圍廣泛,涉及行業多,產業鏈長,推進綠色城鄉建設將對全省碳排放達峰作出積極貢獻。近年來,全省積極推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轉型發展、綠色發展、低碳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快速城鎮化時期形成的大規模建設、大體量消耗的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改變。進入新發展階段,堅定不移走綠色城鄉建設之路,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是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立足新發展階段,在2009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實施的節約型城鄉建設行動的基礎上,主動對標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各項重點工作,與貫徹落實新時期建筑方針相結合,與推動綠色建筑和建筑產業現代化相結合,與推進美麗宜居城市建設和美麗田園鄉村建設相結合,著力構建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新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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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準確把握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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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大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排、低碳發展、環境友好、綠色生態,推動全省綠色城鄉建設不斷邁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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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則。以人為本,民生共享。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推動碳達峰與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緊密結合,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打造綠色低碳居住社區、創建美麗宜居城市、營造綠色鄉村,推動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增進人民福祉,讓人民群眾在城鄉建設綠色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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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謀劃,整體推進。堅持系統化思維,加強前瞻性思考,注重全局性謀劃,結合省委、省政府碳達峰行動方案,將碳達峰目標要求納入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整體布局,強化各條線多目標協同,加快形成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全面推進綠色城鄉建設。
突出重點,久久為功。以城鎮為重點,兼顧農村地區,著力控制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能源消費總量,增加綠地碳匯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堅持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注重思維創新、方法創新、技術創新,持續發力,久久為功,推動盡早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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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全省綠色建筑規??偭勘3秩珖畲?,建筑碳排放強度力爭全國最低;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綠色發展理念深入人心,構建完整的貫穿設計、建造、運營、拆除建筑全生命周期,涉及房地產業、建筑業、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城市管理、村鎮建設等各行業的綠色發展新格局。到2030年,全省綠色城鄉建設取得重大成效,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更加完善,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完成碳達峰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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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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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綠色建筑品質。全面落實新版《綠色建筑設計標準》《住宅設計標準》《居住建筑熱環境和節能設計標準》,提升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適、資源節約、智能智慧水平,提高建筑室內空氣、水質、隔聲等健康性能指標,持續提升綠色建筑質量。加強高品質綠色建筑項目建設,大力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推動政府投資項目率先示范,持續開展綠色建筑示范區建設。到2025年,新建建筑全面按超低能耗標準設計建造,在2020年提高節能30%的基礎上再提升30%,建成一批高品質綠色建筑項目,創建一批節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綠色建筑示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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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深入開展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分類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額,探索實施基于限額指標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指導各地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納入“十四五”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同步推進,對超過能耗限額的既有建筑進行改造。聚焦公共機構建筑,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方式實施綠色節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到2025年,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能效提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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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深入挖掘建筑本體、周邊區域的可再生能源應用潛力,推動太陽能光熱、光電、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的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光伏瓦、光伏幕墻等建材型光伏技術在城鎮建筑中一體化應用。積極推廣熱泵分散供暖,提高建筑電氣化應用水平。到2025年,全省新增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應用裝機容量達500兆瓦,新增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面積5000萬平方米,新增地熱能建筑應用面積30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建筑能源比例達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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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倡導綠色設計。堅持設計引領,樹立綠色低碳、經濟合理、舒適自然、傳承文化、彰顯風貌的設計理念,將其貫穿項目建設全過程和全生命周期。積極采用自然通風、自然采光,創造良好的建筑微氣候,注重水資源的循環利用,盡可能減少能源、資源消耗和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運用,推進綠色建筑設計主導下的多專業協同,推動建筑技術與藝術、科技與人文融合發展。到2025年,培養一批有行業影響力的綠色建筑設計人才,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綠色建筑設計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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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進綠色施工。深入實施建筑垃圾減量化,探索建立工程項目綠色施工動態考核評價體系,到2025年,實現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綠色施工技術全面應用,大型項目全面達到國家規定的綠色施工評價優良標準。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裝配化裝修,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比達50%,裝配化裝修建筑占同期新開工成品住房面積比達30%。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采信應用,鼓勵相關認證機構及檢驗檢測機構申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資質,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應用工作機制,鼓勵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優先采用綠色建材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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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強綠色運營管理。建立綠色建筑標識項目運行數據上報制度,強化綠色建筑標識項目運行數據管理,引導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綠色物業管理,提升建筑智慧運行管理水平。完善建筑能耗分項計量、監測和評估制度,開展綠色建筑運行評估,加強建筑能效測評工作,強化能效測評機構信用管理。指導各地定期更新維護建筑能耗監管平臺,實現建筑能耗實時采集、實時監測,并及時公示披露重點用能建筑能耗信息。到2025年,各設區市市級運行管理平臺全面升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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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造綠色低碳居住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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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動既有居住區改善提升。將綠色、低碳等理念貫穿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美麗宜居住區建設全過程。推動有條件的老舊小區改造中同步實施建筑節能改造,積極運用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和方法,選用經濟適用、綠色環保的工藝和材料,推廣應用節能照明、節水器具、透水瀝青等產品。充分整合零星碎地增設綠化場地、口袋公園,加強便民式綠地公園建設,提升既有住區生態效應。鼓勵引入專業化物業管理服務,加強節能減排運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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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印發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機制,推進基礎設施綠色化,營造綠色宜人環境。加強部門統籌和協調,推動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設計、建設、管理和服務等全過程,以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方式推進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到2022年,綠色社區創建取得顯著成效,力爭60%以上的城市社區參與創建行動并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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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強居住社區智慧化管理。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加快發展線上線下生活服務的意見》《關于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意見》要求,推動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支持與電商、科技、金融、快遞等第三方平臺互聯互通,發揮物業服務企業連接居住社區內外橋梁作用,倡導居民綠色低碳生活、出行。建設智慧居住社區,推進智慧安防、智慧停車、智慧充電、智慧門禁(道閘)、智慧照明以及智慧物業服務等建設和升級。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利用智慧物業服務的多種手段,積極探索綠色節能方案,降低物業管理服務成本,實現物業管理服務的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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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推進美麗宜居街區建設。推動住區街區聯動提升,促進“圍墻內私有空間”和“圍墻外公共空間”融合,倡導“小街區、密路網”格局,綜合考慮通風、日照等因素,優化建筑群體空間和建筑界面,改善街區微氣候、降低熱島效應。豐富街區服務功能,鼓勵設施復合利用、沿街業態混合布局,增補養老、托幼、文體、家政等生活服務設施,完善街區便民商業等服務業態,建設“一站式”生活服務綜合體,構建“15分鐘社區服務圈”“5分鐘便民生活圈”,引導居民就近出行減少碳排。倡導綠色交通出行,建立路網微循環,完善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系統及行人過街設施,營造街區步行和騎行環境,有效銜接公交站點布局,鼓勵地上地下建設集約化停車設施,提倡分時共享停車,推動交通減碳。營造街區綠色空間,推進街區林蔭路和綠道建設,串聯公共活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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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動城市建設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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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打造緊湊型、分布式、組團化空間結構,鼓勵建立分組團相互獨立又適度連通的能源、供水等生命線系統,優化組團間綠網綠廊布局,構建生物廊道,布局應急避難、災害避險等場所,形成城市有機疏散格局。按照充分利用、功能更新原則,優先推進城市中心區、歷史地段、濱水地區、老舊小區、工業地區等區域小規模、漸進式改造提升,促進空間縫合、功能織補。實施城市生態修復,有序推進城市受損山體、河湖濕地生態修復,保護城市山體自然風貌,恢復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和流動性。強化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利用,推動歷史建筑和空間當代活化利用,在保持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基礎上,實現歷史文化資源綠色可持續發展。加強城市特色風貌塑造,通過精心設計、精益建造,提升城市更新品質,建設高品質建筑,營造高品質空間,避免未來不必要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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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推動市政基礎設施綠色發展。加快城市綠色照明發展,在新(改、擴)建項目中全面應用高效光源,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等手段加快推進現有低效高耗照明設施節能改造。積極推廣單燈控制、分時分區控制等智慧照明控制技術,加快智慧燈桿應用。加強節水型城市建設,加大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改造力度,推進智慧化分區計量管理,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生態濕地建設,提高出水生態安全性。加強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達到25%。強化供排水設施運行節能降耗,推廣供排水設施光伏利用、污水源熱能回收利用等技術應用,推動設施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優化調整和精準控制設施運行工況。在市政道路建設中,大力推廣應用建筑垃圾、道路廢棄物等再生材料。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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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在城市建設活動中,優先保護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夯實海綿城市的生態基底。建立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和要求貫穿工程建設全過程,加強與老舊小區改造、黑臭水體治理、排水防澇等工作的協同推進。統籌“綠色”和“灰色”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城市綠地、水體、道路、建筑及設施等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凈化等作用。注重生態景觀與海綿功能的統籌融合,合理運用透水鋪裝、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植草溝等措施,強化場地內部與周邊地塊的豎向設計,合理構建雨水匯水分區和徑流通道。加強典型項目示范引領,完善海綿設施養護管理制度,強化設施運行效果監測評估,提升海綿城市建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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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加強垃圾分類處置及資源化利用。推動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持續完善城鄉居民生活垃圾、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綠化廢棄物等大分流處置,穩步推進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細分類,加強科學管理,注重宣傳引導,推動習慣養成,完善長效機制,構建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的全鏈條處置體系,到2025年,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推行垃圾焚燒處理,減少垃圾填埋量,到2022年,城市生活垃圾實現“零填埋”。加強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減少無組織排放。鼓勵采用協同處置工藝處理廚余(餐廚)垃圾,產生的沼氣實現能源化利用。推進建筑(拆遷、裝修)垃圾處置設施建設,推動資源化利用產品應用,到2025年,實現縣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全覆蓋。推動園林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利用率達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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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扎實推進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強化維護生態平衡、營造優美環境、節能固碳增匯等功能,注重綠地開放空間的系統性、完整性和生態性。保護和修復山水等生態資源,合理布局結構性綠地,織補拓展中小型綠地,建設生態廊道,推進水、路、綠網有機融合。加強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廣植鄉土適生樹種,推進復層綠化和自然群落式種植,推動垂直綠化,鼓勵開展屋頂綠化,提高城市空間三維綠量,持續提升生態效益和碳匯總量。均衡公園綠地布局,提高可達性,完善服務設施,提升景觀藝術水平,建設高品質的城市綠色客廳。完善林蔭系統,建設城市綠道,有機串聯綠地、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交通和慢行系統。到2025年,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省級生態園林城市覆蓋每個設區市,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保持在40%以上,城市公園綠地十分鐘服務圈覆蓋率達到82%,城市綠地系統碳匯能力與固碳效能持續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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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強綠色鄉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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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推進綠色農房建設。按照安全適用、節能減碳、經濟美觀、健康舒適原則,持續提升農房設計水平和建造質量,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重點針對新建農房,研究完善綠色農房適宜技術路線,穩步提升農房節能標準,加強太陽能光伏、光熱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降低農民生活用電成本。結合地震易發區農房抗震加固工作,同步探索推動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引導農民不斷減少煤炭、秸稈等傳統能源使用,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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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推動綠色村莊建設。遵循城鎮化規律和城鄉融合發展趨勢,依據鎮村布局規劃,引導各類資源優先向規劃發展村莊投入,避免過程性建設浪費。加強村莊分類引導,集聚提升型和特色保護型村莊應注重保持富有傳統意境的田園鄉村景觀格局,實現村莊與周邊自然環境有機融合;規劃新建型村莊應規模適度、尺度適宜、邊界自然,避免建設行為的城市化、人工化和硬質化。鼓勵回收利用廢棄鄉土建材和老物件,將村莊閑置建筑進行改造盤活利用。注重村莊綠化手法鄉土自然,優先選擇果蔬和本地適生植物。合理集約配置公共服務設施,采用線上線下多種方式滿足村民生產生活需求。加強供水、排水、道路等市政設施配套建設綠色化,建立健全村莊環境長效管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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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推動綠色小城鎮建設。積極推進小城鎮綠色發展,不斷增強綜合服務能力。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采用自然適用且養護成本低的鄉土樹種進行綠化美化。根據小城鎮的實際情況,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和尺度,新建建筑應以多層為主,嚴控高層。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方式布局公共設施,鼓勵公共服務建筑復合使用,因地制宜使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引導發展慢行系統,與公共活動場所、服務設施等配套有機銜接,鼓勵采用公共自行車、電動車等低碳交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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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提升鄉村生態文明的重要載體,納入村規民約和鄉風文明建設,積極引導村民養成垃圾分類的生活習慣。探索符合農村特點和農民習慣、簡便易行的分類處理模式,減少垃圾出村處理量。積極推行易腐垃圾就地生態處理、可回收垃圾資源化利用、其他垃圾納入城鄉統籌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有害垃圾按規定統一收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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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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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明確工作責任。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把碳達峰目標下綠色城鄉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住房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各地建設、房產、城管、市政園林、水務等主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溝通協調,精心組織實施,形成推進綠色城鄉建設工作的強大合力,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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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加強政策支持。完善法規政策,推動修訂《江蘇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將綠色城鄉建設要求融入江蘇人居環境獎、江蘇省生態園林城市、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縣)、江蘇省宜居住區(老舊小區)等評價標準,積極構建支撐綠色城鄉建設的技術體系和標準體系。強化省級專項資金引導作用,注重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大力支持貫徹綠色低碳發展理念的各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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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強化示范引領。突出海綿城市、宜居示范住區、綠色建筑、建筑產業現代化、蘇北農房改善、垃圾分類、園林綠化等示范項目綠色導向,適時增補美麗宜居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和試點項目,注重考核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相關內容。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樹立、總結典型做法,定期編制全省綠色城鄉建設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鼓勵各地大膽探索、勇于創新,努力形成可復制的制度性成果,條件成熟后在面上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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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注重宣傳引導。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和交流,不斷提高綠色城鄉建設的能力和水平。注重發揮媒體宣傳引導作用,及時報道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爭取各界支持,為推進工作創造良好條件。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綠色城鄉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引導人民群眾自覺維護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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